对象
二维变量指在数据库收集完数据后,形成的表单中,读取某行及某列的数据。用于制作留言板,排行榜。
属性
变量名称
定义二维变量的名称,可以通过$变量名称[第几行][第几列]调用二维变量。如调用变量a的第一行第一列就是$a[1][1]。
值
定义二维变量的数值,可以为数字或文本;若不定义则默认为null。
小数点位数
定义变量的数值的时候,定义其小数点后的位数。
行
设定二维变量的行数,设定后从数据库输出事件输出到二维变量中定义的行。
列
设定二维变量的列数,设定后从数据库输出事件输出到二维变量中定义的列。
动作
删除
“删除”选项将删除当前选中的对象,以及当前对象的所有子对象。当您删除一个对象的时候,它的所有子对象都会一起被删除。如果您只想删除某一个对象,而保留它的子对象,您可以先把子对象复制粘贴到另一个对象下,然后再删除目标对象。
设置属性
可更改目标对象的属性参数,包括目标对象的坐标、宽高、透明度、资源位置等。
设置属性可以更改目标对象的各个属性,具体属性选项根据目标对象的属性面板窗口而定,选项基本与目标对象的属性窗口相同,除了对象属性面板中的“初始可见”参数会在这里显示成“可见”。您可以设定或改变目标对象的任意属性参数,当事件触发时,目标对象会按照你设定的属性参数来显示或播放。比如,您可以将一个目标对象(比如一个图片对象)的透明度设定为50%,那么当事件触发时,这个图片对象会显示成半透明状。
获取属性
可获取目标对象的X坐标、Y坐标、宽、高、旋转(顺时针)、X轴旋转、Y轴旋转、视距、定制光标、资源位置这些属性,输出到变量。
显示变量
把读取出来的变量显示到调试器上,常用于测试案例。
赋值字符串
给变量赋值字符串,可以是数字、中文字和英文字。
赋值数值
给变量赋值,仅为数值。
获取cookie
可以对变量设置COOKIE,当同一个手机再次打开时,获取之前设置的cookie根据cookie的值来判断执行不同的任务(如跳转页面,时间轴开始,图片显示,隐藏)。
设置cookie
可以对变量设置COOKIE,当同一个手机再次打开时,获取之前设置的cookie根据cookie的值来判断执行不同的任务(如跳转页面,时间轴开始,图片显示,隐藏)。
获取最小值
获取二维变量里的最小值,并输出至变量。
获取最大值
获取二维变量里的最大值,并输出至变量。
获取最大重复个数
判断二维变量里重复的值最多有多少个,并把重复个数输出至变量。
是否连续
二维变量的值如果是连续的,例如1,2,3,则输出至变量,变量为1,代表连续,如果不连续,例如1,2,2,则输出的变量为0。
比较二维变量
二维变量1与二维变量2作比较,输出到二维变量3。例如二维变量1是20,50,20,50,60,二维变量2是20,40,30,50,60,一格一格地作比较,相同的输出0,不同的输出1,结果输出到二维变量3,结果是0,1,1,0,0。
按大小排序
二维变量从大到小排序,即降序。从小到大排序,即升序。例如二维变量是20,30,5,执行此事件后,显示变量为30,20,5。
按数量排序
二维变量里重复的值排在前面,不重复的排在后面。例如二维变量是20,50,20,50,60,执行此事件后,显示变量为20,20,50,50,60。小的数值排在前面。
克隆对象
复制案例的任意对象或效果,例如图片、时间轴等,在案例播放时,当触发条件满足时,在设定的区域内该对象或效果会产生副本,原始对象不会受影响。
当选中这个动作时,目标对象的所有属性参数也会同时显示出来,可以进一步对克隆之后的目标对象属性进行设定。(原目标对象不会受这些属性参数的影响)。如果将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的状态设为“YES”,动作触发时,则克隆出的新对象坐标以鼠标的坐标为坐标位置出现;不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触发对象: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NO,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XY坐标坐标生效。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时,坐标为该对象与克隆出来的对象的中心点重合,不会被父对象的位置影响。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该对象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,会获得相对于触发对象的鼠标XY坐标再放置于父对象之下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,会获得相对于触发对象的鼠标XY坐标再放置于父对象之下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NO,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XY坐标坐标生效,克隆对象会呗赋予设置的XY坐标,再放置于父对象之下。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时,坐标为该对象与克隆出来的对象的中心点重合,不会被父对象的位置影响。总结:不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触发对象,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该对象。位置优先级是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优于“XY坐标”优于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但“使用对象坐标”的坐标是中心重合,而“鼠标位置克隆”和“XY坐标”的设置会有相对于父对象的位置改变,是相对位置。
删除克隆(同一对象)
可删除以一个对象为本体所克隆出来的所有新对象。
删除克隆后,在当次案例播放案例中,以某个对象为本体克隆出来的所有对象均被删除,无法复原;但是克隆功能依然存在,能继续进行以该对象为本体的克隆。
删除克隆(同一区域)
可删除一个区域内所有克隆出来的新对象。
此动作将会删除某个作为克隆容器的父对象下产生的所有克隆对象;例如:页面1下有两个不同本体克隆出来的对象,要点击按钮删除区域内的所有克隆,那么目标对象需要设置为页面1;注意:克隆对象的克隆动作设置“其父对象为”的对象要与触发删除克隆(同一区域)的目标对象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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