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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密码输入框

    对象

    带有"请输入密码"提示文字的密码输入框,输入的内容会隐藏不可见。

    属性

    • x坐标

      对象左上角顶点的X坐标,注意,这里的坐标原点是对象的父对象左上角顶点,X坐标值为正,表示对象在坐标原点的右边;如果对象直接放在舞台上,那么坐标原点即为舞台的左上角顶点。

    • y坐标

      对象左上角顶点的Y坐标,注意,这里的坐标原点是对象的父对象左上角顶点,Y坐标值为正,表示图片在坐标原点的下边;如果对象直接放在舞台上,那么坐标原点即为舞台的左上角顶点。

    • 宽

      对象的宽度;您可以在属性面板中来设定对象的宽度,也可以在舞台上直接拖拽来改变对象的大小。

    • 高

      对象的高度;您可以在属性面板中来设定对象的高度,也可以在舞台上直接拖拽来改变对象的大小。

    • 初始可见

      对象是否在案例开始播放时可见。

      如果不对此项属性进行指定,那么在案例开始播放时,对象的可见性与在舞台上的可见性一致:即如果舞台上将对象隐藏,则案例开始播放时不可见,反之亦然;如果对此项属性进行了指定,那么无论对象在舞台上是否可见,在案例开始播放时,都会以初始可见属性的设定来显示对象,比如,为了编辑方便,您在舞台上隐藏了一张图片,但在初始可见中,选择了“是”,那么在案例开始播放时,该图片依然会被显示出来。注意,一个对象是否可见,在案例播放过程中,可能会被其他因素影响,比如事件,比如时间轴的播放,因此,初始可见只是决定了案例开始播放时图片的可见性。

    • 剪切

      当对象有子对象时,是否剪切掉对象范围外的子对象。如下图所示:

      通过将对象的属性面板中的“剪切”属性状态设为“YES”,您可以剪切掉所有对象区域外部的对象。如果剪切为“NO”,那么超出对象范围的内容也可以显示。

    • 背景颜色

      对象的背景颜色。

      通过设置背景颜色,可以赋予媒体对象背景;例如:将已经上传到编辑器里的PNG格式的图片的背景颜色更改,PNG的背景颜色将会由无变成所选择的背景颜色。

    • 透明度

      对象的透明度,注意,如果图片对象有子对象,当调整图片对象透明度时,子对象的透明度也会一起改变。

      如果要制作对象的渐隐或渐现效果,可以通过配合时间轴和轨迹的使用,设置对象关键帧的透明度使其呈现渐隐或渐现的效果。

    • 透明背景

       默认为”NO”,即非透明,选择”YES”后输入框背景变为透明。

    • 旋转(顺时针)

      对象的旋转角度,正值为顺时针旋转,负值为逆时针旋转。

      旋转角度可以大于360度,在使用设置时间轴关键帧时,如果旋转角度大于360度,图片会被旋转超过一圈。

    • 绑定变量

      选择绑定变量或一维变量或二维变量。绑定作品中的某个变量,变量会输出到计数器称为计数器的数值,也可用于数据库输出数据时直接反馈在输入框中。绑定变量也相当于为输入框设置名字,可以通过$【变量名字】调用设置微信分享标题等。

    • 字体

      文字对象的字体样式。

      可以通过选择在线字体库内的字体进行选择,更改字体在案例中显示的样式。

    • 文字大小

      文字对象的大小,以像素为单位,可以设置文字的字体大小程度。

      通过点击右边的小三角,可以选择固定的几种字体大小样式,若选项中没有想要的字体大小,也可自行输入字体的大小。

    • 文字颜色

      文字对象颜色的设置,可随意设置成想要的颜色。

      通过点击输入框,打开色板后通过鼠标左键的点击选择颜色,若有固定的颜色代码,也可直接直接在输入框框输入颜色代码,格式为“#******”。

    • 样式

      选择粗体,斜体,下划线的字体样式。

    • 行距

      字体行距,填入行距倍数。

    • 文本对齐

      文本可以选择向左对齐、居中、向右对齐。

    • 最大长度

      设定输入框中可输入文字的最大长度。

    • 失焦时顶置

      当用户完成此输入框的输入,并点击/触摸了输入框之外的范围时(即输入框失去焦点时),是否将案例置顶显示;勾选此选项后,可以保证在任意设备中,用户完成输入可以返回到案例最顶端。

    触发条件

    • 点击(PC中)

      当使用鼠标左键点击触发对象时。

      点击对象具体指点击对象的对象框的范围,比如,您画了一个很大的文本对象框,但只输入了一个文字,那么整个文本框都是触发点击事件的范围。注意:点击的动作,在移动手机端的点击建议使用手指按下,PC端建议使用点击。

    • 轻触(手机中)

      用手指或鼠标点击触发对象时。

      用法与点击、手指按下相同,但是轻触动作可以与“手指按下”或“点击”的动作同时触发。当你使用滑动时间轴和面板的时候,对对象有点击的效果时,务必选择轻触,否则会引起冲突或功能失效。

    • 鼠标移上

      鼠标移动到触发对象的范围之上时;注意:这个触发条件只对PC端的作品起作用。

    • 鼠标移出

      鼠标移动到触发对象的范围之外时;注意:这个触发条件只对PC端的作品起作用。

    • 显示

      当触发对象显示时,即对象从隐藏状态切换到显示状态的时刻。

      此条件包括触发对象的初始可见状态为“NO”,当该对象由于有事件的触发使它从隐藏切换到显示状态时,也包括时间轴内的对象从隐藏到显示时等。

    • 隐藏

      当触发对象隐藏时,即对象从显示状态切换到隐藏状态的时刻。

      此条件包括时间轴内的对象从显示到隐藏时、对象由于其他事件的触发使它从显示切换到隐藏的状态时等。

    • 输入为空

      判断输入框是否为空,有两种判断方式(失焦时判断,提交数据库事件触发时判断)。

    • 输入不为空

      判断输入框是否不为空,只有一种判断方式失焦时判断,输入框输入完毕后需点击输入框以外的舞台才能触发事件判断。

    • 是数字(提交时判断)

      判断输入框的值是否为数字,此判断条件需在数据库提交事件触发时才进行判断,若判断是数字则数据库提交不成功。

    • 不是数字(提交时判断)

      判断输入框的值不是数字,此判断条件需在数据库提交事件触发时才进行判断,若判断不是数字则数据库提交不成功。

    • 是字母(提交时判断)

      判断输入框的值是否为字母,此判断条件需在数据库提交事件触发时才进行判断,若判断是字母则数据库提交不成功。

    • 不是字母(提交时判断)

      判断输入框的值不是字母,此判断条件需在数据库提交事件触发时才进行判断,若判断不是字母则数据库提交不成功。

    • 长度等于(提交时判断)

      判断输入框的值长度等于多少,此判断条件需在数据库提交事件触发时才进行判断,若判断输入的值长度等于预先设置长度则数据库提交不成功。

    • 长度不等于(提交时判断)

      判断输入框的值长度不等于多少,此判断条件需在数据库提交事件触发时才进行判断,若判断输入的值长度不等于预先设置长度则数据库提交不成功。

    • 长度大于(提交时判断)

      判断输入框的值长度是否大于多少,此判断条件需在数据库提交事件触发时才进行判断,若判断输入的值长度大于预先设置长度则数据库提交不成功。

    • 长度小于(提交时判断)

      判断输入框的值长度是否小于多少,此判断条件需在数据库提交事件触发时才进行判断,若判断输入的值长度小于预先设置长度则数据库提交不成功。

    • 匹配

      判断输入框是否匹配一个值,可选择精确匹配或者仅检测长度(不精确匹配值,只判断长度是否一致),若通过输入方式输入值,则判断方式是失焦时判断;若通过传值方式输入值,则会马上触发匹配判断。

    • 不匹配

      判断输入框是否不匹配一个值,可选择持续检测(若持续检测选NO,则输入时每一个值时都会判断是否匹配),若通过输入方式输入值,则判断方式是失焦时判断;若通过传值方式输入值,则会马上触发匹配判断。

    动作

    • 删除

      “删除”选项将删除当前选中的对象,以及当前对象的所有子对象。当您删除一个对象的时候,它的所有子对象都会一起被删除。如果您只想删除某一个对象,而保留它的子对象,您可以先把子对象复制粘贴到另一个对象下,然后再删除目标对象。

    • 设置属性

      可更改目标对象的属性参数,包括目标对象的坐标、宽高、透明度、资源位置等。

      设置属性可以更改目标对象的各个属性,具体属性选项根据目标对象的属性面板窗口而定,选项基本与目标对象的属性窗口相同,除了对象属性面板中的“初始可见”参数会在这里显示成“可见”。您可以设定或改变目标对象的任意属性参数,当事件触发时,目标对象会按照你设定的属性参数来显示或播放。比如,您可以将一个目标对象(比如一个图片对象)的透明度设定为50%,那么当事件触发时,这个图片对象会显示成半透明状。

    • 获取属性

      可获取目标对象的X坐标、Y坐标、宽、高、旋转(顺时针)、X轴旋转、Y轴旋转、视距、定制光标、资源位置这些属性,输出到变量。

    • 振动

      振动目标对象,包括目标对象的所有子对象会执行振动动作。

      当您选择这个目标对象动作时,属性面板中会立刻显示一个“振动时间”参数,你可以在这里设定目标对象振动的时间(数值以秒为单位)。注意:舞台作为目标对象时,也可以选择这个目标对象动作,此时,案例中所有对象会一起振动。

    • 交替显示

      目标对象执行交替显示的动作,即执行“显示——隐藏”的交替动作。

      在动作触发前,若目标对象隐藏,当动作第一次触发时,目标对象会执行显示的动作,第二次触发时,目标对象执行隐藏的动作;反之,如果动作触发前目标对象显示,则第一次执行隐藏动作,第二次执行显示动作;注意:此动作的触发,目标对象和触发对象不能为同一个对象,否则对象隐藏之后无法点击,则无法执行显示动作。

    • 显示

      目标对象显示。目标对象从隐藏切换到显示状态的动作。

    • 隐藏

      目标对象隐藏。目标对象从显示切换到隐藏状态的动作。

    • 设定随机位置和大小

      设置目标对象坐标和宽高的最小和最大值,目标对象的位置和大小即按设置范围随机出现。设定坐标和宽高的最小值和最大值后,目标对象的大小和位置会由系统自动在范围内随机出现;注意:如果只设置坐标的最小值和最大值,那么对象的出现的大小是不变的,反之,如果只设置了宽高的最小值和最大值,那么对象只会在同一个位置出现,但宽高在设定范围内随机出现。

    • 置于顶层

      目标对象的层将会置于该页面或舞台下所有图文的最顶,成为最顶层。

      若目标对象原与其他对象图片重叠,显示不全,置于顶层后,目标对象会成为最顶层,将会显示对象全部而将其他对象图片遮盖住。

    • 置于底层

      目标对象的层将会置于该页面或舞台下所有图文的最底,成为最底层。

      若目标对象原与其他对象图片重叠,置于底层后,目标对象会成为最底层,将会被其他前面的所有层对象挡住

    • 同层置顶

      目标对象成为其他同层对象(并列对象)中置顶的对象。

      建议此动作的目标对象有作为层的父对象,否则目标对象若加在页面下或舞台下,动作触发时,目标对象会成为该页面或舞台下的所有对象的最顶层。

    • 同层置底

      目标对象成为其他同层对象(并列对象)中置底的对象。

      建议此动作的目标对象有作为层的父对象,否则目标对象若加在页面下或舞台下,动作触发时,目标对象会成为该页面或舞台下所有对象的最底层。

    • 改变层序

      目标对象的层序可以通过设置改变     "改变目标对象的在同层内的顺序,方向分为“上”和“下”,“上”为在对象树的同层内向上移动层序,“下”则反之;数值是每次移动的层数,例如2为移动两层。

    • 隐藏同层控件

      目标对象显示,与目标对象的同层的所有其他对象都会隐藏。

      该选项可以用在比如刮刮卡,对应在同一位置只出现一个奖项的文字,其他奖项的文字同时隐藏。

    • 比较字符串

      选择比较字符串后,输入比较值与输出变量,比较目标对象与比较值是否相同,计数器绑定输出变量,计数器会显示数字,如果相同显示0,如果不同显示1。

    • 比较数字

      选择比较数字,输入比较值与输出变量,比较目标对象与比较值大小,计数器绑定输出变量,计数器会显示数字,如果相同显示0,如果目标对象大于比较值则显示1,如果目标对象小于比较值则显示-1。

    • 获取文字

      目标对象输入框可以通过此动作获取计数器或文本的值。

    • 清除文字

      目标对象输入框可以通过此动作清除输入框的内容。

    • 克隆对象

      复制案例的任意对象或效果,例如图片、时间轴等,在案例播放时,当触发条件满足时,在设定的区域内该对象或效果会产生副本,原始对象不会受影响。

      当选中这个动作时,目标对象的所有属性参数也会同时显示出来,可以进一步对克隆之后的目标对象属性进行设定。(原目标对象不会受这些属性参数的影响)。如果将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的状态设为“YES”,动作触发时,则克隆出的新对象坐标以鼠标的坐标为坐标位置出现;不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触发对象: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NO,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XY坐标坐标生效。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时,坐标为该对象与克隆出来的对象的中心点重合,不会被父对象的位置影响。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该对象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,会获得相对于触发对象的鼠标XY坐标再放置于父对象之下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yes、XY坐标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只有“鼠标位置克隆”生效,会获得相对于触发对象的鼠标XY坐标再放置于父对象之下。同时设置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为NO,XY坐标不为空、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XY坐标坐标生效,克隆对象会呗赋予设置的XY坐标,再放置于父对象之下。填写“使用对象坐标”时,坐标为该对象与克隆出来的对象的中心点重合,不会被父对象的位置影响。总结:不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触发对象,填写“其父对象为”时,父对象一定为该对象。位置优先级是“鼠标位置克隆”优于“XY坐标”优于“使用对象坐标”,但“使用对象坐标”的坐标是中心重合,而“鼠标位置克隆”和“XY坐标”的设置会有相对于父对象的位置改变,是相对位置。

    • 删除克隆(同一对象)

      可删除以一个对象为本体所克隆出来的所有新对象。

      删除克隆后,在当次案例播放案例中,以某个对象为本体克隆出来的所有对象均被删除,无法复原;但是克隆功能依然存在,能继续进行以该对象为本体的克隆。

    • 删除克隆(同一区域)

      可删除一个区域内所有克隆出来的新对象。

      此动作将会删除某个作为克隆容器的父对象下产生的所有克隆对象;例如:页面1下有两个不同本体克隆出来的对象,要点击按钮删除区域内的所有克隆,那么目标对象需要设置为页面1;注意:克隆对象的克隆动作设置“其父对象为”的对象要与触发删除克隆(同一区域)的目标对象一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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